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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:
1. 大專以上音樂科系畢業者(請附畢業證書,應屆畢業生請附學生證影本乙份)。
2. Yamaha音樂能力檢定(演奏、指導)五級以上合格者(請附合格證書影本乙份,證書遺失者請改附講評單影本)。
同等能力之大專以上畢業者(請附畢業證書,應屆畢業生請附學生證影本乙份)。
3. 錄取後能專心接受三個月之職前訓練者。
4. 依據就業服務法,無年齡、性別限制。
※ Yamaha音樂講師係專任之工作,如有兼職想法者,請勿報名。
(以上所提出之各項證明文件影本由主辦單位存檔備查,恕不退還。)
工作內容:
1. 擔任Yamaha音樂教育系統專任講師,從事以班為單位之團體及個別教學工作。
2. 使用Yamaha獨特的教材及教學法來從事音樂教育工作。
3. 參加排定之研修會、講座、監考或其他活動。
4. 配合教室推動相關之營運業務
甄試方法:
1. 通過書類審查後,將獲應試通知,筆試、術科、面試於同一日進行完畢。
2. 測試日期:
南區: 2008年4月22日(二)
高雄市五福四路104號
中區: 2008年4月23日(三)
台中市市府路97號
北區: 2008年4月24日(四)、4月25日(五)
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08號4樓
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2008年3月20日止(已截止)
報名方式:
通訊報名:
1.請至各地Yamaha音樂教室索取簡章或至網站下載報名表
2.填妥報名表後,並貼妥最近三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半身、脫帽、正面照片一張
(不得使用戴學士帽之學士照)。
3.報名表請寄至:104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6號3樓 音樂教室二課收
※ 請詳細填寫所有報名資料,填寫不清者,恕無法參加書類審查。
職前訓練:
1.甄試結果將於6月底前通知,合格者將取得參加職前訓練之資格。
2.職前訓練時間: 預定2008年7-9月間展開
3.關於職訓內容:
3-1. 研修(指導法、邊彈邊唱、合奏、律動、Electone入門等)
3-2. 參觀教學
3-3. 綜合評鑑
考核雇用:
1. 職前訓練期間一切出席狀況、學習態度和吸收能力都將列入考核,
不合格者不予雇用。
2. 綜合評鑑不合格者不予雇用。
3. 前二項合格者於2008年10月起雇用為專任Yamaha音樂講師,
並依地區需要派遣任教。
保證金:
1. 參加職前訓練者,於報到當日必須填寫職前訓練同意書,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(以下同)貳萬元正。
2. 既經報到,不論任何理由中途退訓或經綜合評鑑合格後拒絕公司任聘者,主辦單位將從保證金中扣繳壹萬元,以為賠償,另壹萬元退回,因考核及綜合評鑑不合格未予雇用者,保證金全數無息退回。
3. 經綜合評鑑合格取得Yamaha音樂講師資格者,於報到日必須填寫服務同意書,保證至少服務兩年半,若中途辭職或有損公司重大權益經解雇者,保證金全數沒入。反之,於服務滿兩年六個月後悉數無息退回。
◎以上各項條件請確實了解,自認無法全力配合遵守者請勿報名。
